2023年4月13日上午,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百色法院案例研究中心第三期案例研讨会。本期案例研讨围绕行政审判中司法实务与行政执法中法律适用理解不一的若干争议问题,掀起一场观点交锋、思想碰撞的“头脑风暴”。
本期案例研讨会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小成到会指导,并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及律师代表等共同参与研讨,通过交流促进司法行政良性互动。两级法院行政法官参加会议。研讨会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吉宁主持。
此次研讨会研究的4个行政案例,包括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和罚款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还是行政处罚以及该类行政行为的追责时效问题;行政不作为导致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认定问题;审理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纠纷时当事人主体、诉讼时效、撤证注意事项等问题;行政管理新规新政出台后适用问题等行政机关执法中热点、疑点问题。
“我们在审理中,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各基层院案例汇报人在汇报案例时聚焦司法实务难点。
“关于追责时效问题,本案行政相对人从建设到拆除的过程,违法行为是持续状态,没有发生中断,应当认定持续违法状态,行政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追责时效并未过期……”中院行政庭副庭长盘宏权发表观点。
“百色市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案件在行政案件中占比较大,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不能只限于当庭举证,要特别重视组织各方当事人勘察现场,多方面了解情况,才能发现很多庭审中未查明的问题。”中院行政庭副庭长许彩乐就“三大纠纷”的审理注意事项发表观点。
“感谢中院提供这次机会,让我们在参与案例研讨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希望今后能邀请行政法官到单位授课。”市水利局水政支队助理工程师蒋淑丽激动地说。
“参加本次案例研讨会对我们律师来说受益匪浅,对我们今后代理行政诉讼和给行政机关开展法律顾问时,能更好的为机关提供依法行政的意见建议。”广西齐川(乐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丰羽说到。
“行政案件的处理可以寻求更佳处理方式,通过法院和司法局联动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让案结事了人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蒙渊林说。
“检察系统也很重视案例研究,希望今后两院能在这方面有更多的交流互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岩。
与会人员对案例展开充分的研讨和交流,从不同角度围绕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其他法律适用适用分歧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案例研究中心自由交流探讨议,现场气氛热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王小成副庭长对每个案例一一点评,对百色法院案例研究中心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百色法院能进一步完善案例研究中心建设,继续重视典型案件的挖掘与归集,向区高院提供更多的指导性、参考性和典型案例备选案例,并以中心为平台,通过案例研究不断提高行政审判质量。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吉宁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法院将通过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常态化开展案例研究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法官业务能力水平,加强案例办理和案例研究府院联动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