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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
作者:百色中院  发布时间:2023-02-07 17:37:00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政单位,是负责全市法院工作的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主要职能:

(一)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包括全区涉外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三)审判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不服而提起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审判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受理和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六)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以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审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八)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以及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

(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以及司法行政人员。

(十一)领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十二)协调管理基层人民法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级及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医、通讯网络、计算机等技术管理工作。

(十四)统一领导并组织全市司法警察的技能训练工作。

(十五)对全市法院系统法官进行任职、续职、晋职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专项任务培训。

(十六)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部门机构设置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纳入编报预算范围的直属单位共有13个。其中行政单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田东县人民法院、平果县人民法院、德保县人民法院、靖西市人民法院、那坡县人民法院、凌云县人民法院、乐业县人民法院、田林县人民法院、隆林县人民法院、西林县人民法院。2023年辖区十二个县(市、区)法院做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层机构,在市本级编制预算。

1)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为一级预算单位、主管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审判机关,下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政治部、监察处、法官培训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技术室。其中政治部内设人事科及宣教科,执行局下设综合管理科及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另设有一个二层机构审判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

   2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做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以及四个派出机构:四塘人民法庭、永乐人民法庭、龙和人民法庭、龙川人民法庭。

3)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做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9个庭室另外设立坡洪人民法庭、玉凤人民法庭、百育人民法庭三个人民法庭。主要负责本辖区的运行、安保、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4)田东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一共为12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平马人民法庭、思林人民法庭、印茶人民法庭、义圩人民法庭司法警察大队不单独设为内设机构但保留

5)平果县人民法院1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铝业人民法庭、旧城人民法庭、榜圩人民法庭、同老人民法庭、执行局、法警大队。

6)德保县人民法院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二层职能部门,共设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单列;共有人民法庭3个,分别是燕峒人民法庭、马隘人民法庭、足荣人民法庭。

7)靖西市人民法院内设1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监察科、审管办、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立案速裁庭、民一庭、民二庭、刑庭、行政庭、人民法院4个,分别为地州法庭、龙临法庭、渠洋法庭、化峒法庭。

8)那坡县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室、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法警大队、刑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和龙合、平孟、百都3个人民法庭

9)凌云县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

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

凌云县人民法院设立3个派出机构,即逻楼人民法庭、加尤人民法庭、伶站人民法庭。

10)乐业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法警大队。乐业县人民法院设立3个派出机构,即甘田人民法庭、花坪人民法庭、逻西人民法庭

11)田林县人民法院9个内设科(部)室和4个派出法庭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浪平人民法庭、八桂人民法庭、旧州人民法庭、定安人民法庭。

(12)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自治县正科级机构,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政法机关。全院内设9个职能部门和4个派出法庭,即: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司法警察大队;4个派出法庭:委乐人民法庭、天生桥人民法庭、德峨人民法庭、克长人民法庭。

(13)西林县人民法院内设17个职能部门,即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管办、执行一局、执行二局、综合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司法技术室、司法警察大队、古障人民法庭、那劳人民法庭、那佐人民法庭。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12个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包括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田东县人民法院、平果县人民法院、德保县人民法院、靖西市人民法院、那坡县人民法院、凌云县人民法院、乐业县人民法院、田林县人民法院、隆林县人民法院、西林县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906.39 万元,与上年增加19,089.15万元,增长677.58%。 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21,906.39 万元,与上年增加19,089.15万元,增长677.58%。 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收入总预算21,906.39 万元,与上年增加19,089.15万元,增长677.58%。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906.3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00%,比上年增加19,089.15万元,增长677.58%。

2023 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 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支出总预算21,906.39 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8,900.6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28 %,与上年增加16,688.62万元,增长754.45%。 项目支出预算3,005.7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72 %,与上年增加2,400.53万元,增长396.64%。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比上年增加7.10万元,增长473.33%,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6,59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76%,比上年增加14,527.61万元,增长702.44%,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71%,比上年增加2,387.39万元,增长599.95%,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990.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2%,比上年增加862.60万元,增长673.23%,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525.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7%,比上年增加1,304.45万元,增长588.88%,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900.65 万元,占支出预算86.28 %,与上年增加16,688.62万元,增长754.4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744.9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3.3 %,比上年增加 139676.02 万元,增长 790.08   %,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46.8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95 %,比上年增加2109.79  万元,增长625.96%。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8.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5 %,比上年增加602.81 万元,增长568.42  %。主要原因是: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005.7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72 %,与上年增加2,400.53万元,增长396.6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510.55 万元,比上年增加预算 115.53 万元,比上年增加29.25 %,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6.99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182.88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72.76  %,比上年增加1986.59 万元,增加1012.0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9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76 %,比上年增加22.9 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 289.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9.63  %,比上年增加275.51万元,减少1982.09%。

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2023 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 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1,906.39 万元,与上年增加19,089.15万元,增长677.58%。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0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财政拨款增加 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2023 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1,906.39 万元,与上年增加19,089.15万元,增长677.58%。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59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5.96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906.39 万元,与上年增加19,089.15万元,增长677.58%。 其中:基本支出18,900.65 万元,项目支出3,005.74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8.60万元,比上年增加7.10万元,增长47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13,579.15万元,比上年增加12,112.86万元,增长826.09%,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15.13万元,比上年增加2,413.25万元,增长400.95%,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1.5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01.00万元,比上年增加498.42万元,增长485.88%,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34.62万元,比上年增加1,739.27万元,增长588.88%,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47.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有个别法院职业年金为按月记实,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1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32.95万元,比上年增加549.78万元,增长661.02%,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78万元,比上年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57.00万元,比上年增加312.04万元,增长694.07%,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2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304.45万元,增长588.88%,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00.65 万元,与上年增加16,688.62万元,增长754.45%。 其中:

人员经费16,453.81 万元,与上年增加14,578.83万元,增长777.55%, 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4,532.23万元,比上年增加3,950.68万元,增长679.33%,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津贴补贴3,442.33万元,比上年增加2,948.41万元,增长596.94%,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奖金376.81万元,比上年增加328.34万元,增长677.51%,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绩效工资6.62万元,比上年增加6.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4.62万元,比上年增加1,739.27万元,增长588.88%,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职业年金缴费14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47.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个别法院的职业年金按月记实,经费增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1.50万元,比上年增加519.45万元,增长633.11%,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8.86万元,比上年增加283.90万元,增长631.49%,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7万元,比上年增加11.75万元,增长1045.20%,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住房公积金1,52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304.45万元,增长588.88%,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35.59万元,比上年增加2,735.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离休费42.16万元,比上年增加29.37万元,增长229.62%,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退休费467.76万元,比上年增加403.12万元,增长623.62%,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生活补助74.70万元,比上年增加67.68万元,增长964.09%,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医疗费补助124.25万元,比上年增加102.65万元,增长475.25%,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用经费2,446.84 万元,与上年增加2,109.79万元,增长625.95%, 主要包括:

办公费525.85万元,比上年增加445.72万元,增长556.26%,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印刷费8.58万元,比上年增加8.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水费15.40万元,比上年增加15.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电费75.50万元,比上年增加75.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邮电费155.63万元,比上年增加134.92万元,增长651.41%,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物业管理费65.82万元,比上年增加65.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差旅费45.46万元,比上年增加45.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维修(护)费16.39万元,比上年减少9.21万元,下降35.96%,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租赁费2.30万元,比上年增加2.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会议费5.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培训费1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67.00万元,比上年增加54.20万元,增长423.44%,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专用材料费0.10万元,比上年增加0.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劳务费47.44万元,比上年增加47.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委托业务费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福利费55.86万元,比上年增加46.39万元,增长489.78%,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其他交通费用904.56万元,比上年增加769.14万元,增长567.97%,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9.95万元,比上年增加387.03万元,增长731.35%,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 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11.26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7.7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73.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6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5 万元)。

(二)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11.26 万元,比2022 年预算58.80 万元,增加752.46万元,增长1279.6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 万元,与上年减少8.00万元,下降100.00%。 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在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公务接待费预算137.76 万元,与上年增加124.96万元,增长976.25%。 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73.5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63.00 万元,与上年增加163.00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510.50 万元,与上年增加472.50万元,增长1243.42%。 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于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3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46.84 万元,比上年增加2109.79万元,增长625.95%, 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12个基层法院,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33.83 万元,比上年增加401.93万元,增长304.72%。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78.63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2.19 %,比上年增加267.63万元,增长2433%; 分散采购预算255.2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7.81 %,比上年增加134.3万元,增长111.08%。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88.06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45.77 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占用固定资产总额原值4877.41 万元,净值2028.95 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1414.06 万元,通用设备净值491.6 万元,专用设备净值2.11 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净值0 万元,图书、档案净值0 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0 万元;本单位占用无形资产原值0 万元,净值0 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百色市法院系统 2023年部门预算有1 个项目列入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其他资金0 万元。分别是: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公开.pdf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xls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黄晓莹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