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百色市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中军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黄中军担任百色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于2018年至2019年间分别非法收受蔡某某15万元、马某某15万元、邓某某10万元共计40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中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40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详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