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故意杀人、诈骗的罪犯刘洪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洪与被害人黄某岚(女,殁年40岁)是恋人关系,因黄某岚不愿与刘洪继续交往并提出分手,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刘洪便产生报复黄某岚的念头。2019年6月16日,刘洪携带尖刀到黄某岚工作的服装店要求和好未果,刘洪即尾随黄某岚进入仓库,并抽出尖刀朝黄某岚左颈部、胸部捅刺数刀,致黄某岚动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2008年至2019年6月期间,长期无业的刘洪打着现役军人、师长、退伍特种兵等身份,以各种虚假的投资为借口,骗取被害人梁某婵、盘某等人共149.2694万元。
百色中院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刘洪不服,提出上诉。广西高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诈骗罪,判处刘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