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隆林法院执行局法官秉持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精神,充分发挥和解作用,顺利执结一起执行标的为590万元的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助力被执行企业渡难关。
在申请执行人徐某某与被执行人盛业混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盛业混凝有限公司需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徐某某欠款本金及利息合计590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隆林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盛业混凝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查封了该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经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因疫情原因导致经营状况不佳,近期才稍有好转,却因为法院查封、冻结财产,公司经营又陷入困境。考虑到被执行人当前的困难,承办法官决定采用执行和解的方式处理本案,积极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磋商,一方面与申请人释明相关法律条文,打消了申请人对于延迟还款的顾虑,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阐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利后果,督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疫情期间,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司法手段帮助企业应对难题、渡过难关。隆林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刚柔并济,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纠纷,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又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