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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亿500万,百色中院公开审理一起单位行贿、个人挪用资金案
作者:黄丽叶  发布时间:2021-05-28 18:50:14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唐某涉嫌单位行贿、挪用资金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是广西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该集团通过出资实际控制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公司)、龙州水口桂企冷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州冷链公司)等多家公司。2017年,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左右江老区振兴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石化公司共同设立广西左右江老区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右江投资公司),唐某任总经理。2017年5月,左右江投资公司与龙州冷链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交易金额为50亿元。同年6月,唐某为了让百投集团继续履行左右江投资公司与龙州冷链公司签订的《商品预售合同》,获得预付款2.5亿元,指示公司工作人员用单位资金向白头集团董事长刘某(另案处理)行贿人民币500万元。同年7月,未经公司和集团董事会审批,利用其左右江投资公司总经理的便利,擅自将左右江投资公司资金1亿元款项转到其实际控制的龙州冷链公司,并很快将该1亿元款项转到其控制的相关公司和个人账户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左右江投资公司资金1亿元款项转到其实际控制的龙州水口冷链公司,并很快将该1亿元款项转到其控制的相关公司和个人账户上,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构成挪用资金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构成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应当以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百色中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黄晓莹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