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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演双簧诈骗他人终获刑
作者:罗昌明  发布时间:2018-11-23 08:57: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乐业县四男子因演双簧诈骗他人钱财2万元,分别被乐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乐业县幼平乡岑某、韦某、梁某一、梁某二四人得知被害人黄某是福建人,想到乐业县幼平乡购买一株“脱皮龙”树,黄某在2月份的一天到幼平万亩林场看到一株“脱皮龙”树,甚是满意,决定购买,岑某、梁某一、梁某二得知情况后,共同密谋,决定以该树为诱饵,找人冒充树主人哄骗被害人黄某,之后,岑某联系韦某到现场冒充树主人,将该棵大树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害人黄某,后四人分赃。案发后,四人已经全部退出全部赃款。被告人梁某一、韦某分别在今年5月8日、7月1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2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岑某、梁某一、梁某二事先共同密谋,是主犯,韦某为从犯,梁某一、韦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庭审中自愿认罪,认定为自首,四被告人案发后四人已经全部退出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决定从轻处罚。根据四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岑某、梁某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判处梁某一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元;依法判处韦某有期徒刑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罗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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