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乘势而上,精准推进,打好‘组合拳’,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作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田东县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上半年执行工作经验的同时,提出了2018年下半年开创基本解决执行难新局面的工作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战果。
截至10月底,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81件,执结584件,执结率85.76%,同比增长25.13%,其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终本率、终本案件合格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等指标,均稳居百色市两级法院的前列。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田东县法院强化政治意识,建立重大事项向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制度,并以主动报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牵头、人大监督、法院主办、各方协调、综合治理”的大执行格局。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终本率为7.96%,执行完毕结案平均用时69.16天/件,分别位列全市第一和第二。
田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汉北说得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天时、地利、人和,最高人民法院赋予了我们‘天时’和‘地利’,这‘人和’就要靠我们自己努力”。今年以来,全院上下和衷共济,营造一种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领导带头办案,干警忠诚担当,全力破解执行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副院长郑德教(分管执行工作)主办执行案件230件,占全院执结案件总数的39.38%;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韦良慧主办执行案件270件,占全院执结案件总数的46.23%;执行局全体干警坚持“白加黑”、“5 2”加班工作,日夜奋战在执行一线。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他们充分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投入到执行攻坚主战场上,个个情绪饱满,人人精神振奋。
改革,田东县法院第27号文件《关于印发审判资源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备受全院干警的关注。方案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团队的配置原则,团队的配置模式、团队数量设置及人员配备、团队职责、工作要求、组织纪律等。
随后,该院又制定了一系列团队管理规定,从大到院庭领导的责任制、小到书记员的行为规范无所不包,贯穿着一个字,“严”。而衬托着这一个“严”,夯实和锻炼了一支能打硬仗的执行团队。对涉民生、金融执行案件等,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对涉及同一当事人或同一标的物的多个案件,采取“捆绑执行”模式;对需网络查控、外出调查、同向出差、财产处置的案件,采取随时调度“集约执行”;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采取“双把关”(庭室领导把关、分管院领导把关)、“双追责”(办案责任追究、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追究),强化执行节点录入标准化、确保终本案件规范执行、录入无差错。
言谈风趣的书记员陆安娜,负责执行局(执行案件团队)内勤工作,她说:“一天到晚忙个不停,这正是对自己的考验”。
田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司法协作机构》第10条指出:“对人民法院移送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及时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拒执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及时批捕、起诉”。这一联动,更为奏效,也更为强化。
陶某某等4人(1女3男)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共同于2018年5月4日被田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也共同于同年6月9日被执行逮捕。从公安局立案到检察院批捕,前后仅为36天。
这是一起经过政府处理、法院判决生效、执行过程受到恶意阻挠的土地纠纷典型案件。2003年以来,陶某某等4人(住田东县林逢镇东养村那乐屯)跨界开荒种植农作物与同村那廖屯4组发生纠纷,涉及土地面积267.1亩。后经林逢镇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和田东县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陶某某等4人作为败诉方,依旧在纠纷土地上生产经营,并在执行过程中多次恶意阻挠执行,胜诉方不能使用土地。
2018年9月,田东县法院在庭前走完司法协作程序的基础上,公开审理陶某某等4人涉嫌拒执罪一案,认为4被告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其行为侵犯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4被告人分别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与申请执行人那廖屯4组达成了和解,在本案判决宣告前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取得了申请人那廖屯4组的谅解,且均能当庭认罪,故决定对4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六个月不等,各缓刑一年。
一审判决后,4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拒执罪,保护大自然,已经成为突破涉土地纠纷案件执行难瓶颈的一把利剑成为生态保护的屏障”。田东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锐(分管刑事审判)如是说。
在革命老田东县,人们期待着有更多这样的判例出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