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平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百色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黄胜荣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为百色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首例涉刑案。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林业系统,县直23个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重点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50余人旁听庭审。平果县法院刑庭庭长黄成儒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平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韦涧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胜荣及其辩护人到庭参与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黄胜荣利用其先后担任百色市右江区阳圩镇党委书记、右江区林业局局长、百林林场场长等职务便利,在退耕还林政策实施、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60.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胜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0.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胜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黄胜荣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