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一案一策,采取多项措施,精准打击,迫使被执行人王某、吴某、王某华等人由逃避执行转为积极主动还款,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一)违约视若无睹,逃避执行债务
被执行人王某通过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办牡丹购车专用卡以透支方式购买一辆雪佛兰小轿车,吴某、王某华是担保人,后违约未如期还款引发纠纷。宁波仲裁委员会作出 (2017)甬仲金字第67号裁决书,裁决王某、吴某、王某华共同偿还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债务60931.13元。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1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1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实际上,从仲裁程序开始,王某、吴某、王某华对其应负的债务就视若无睹。签收仲裁委的裁决书后,不管不顾,以“没细看”搪塞;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亦不当一回事;对借款合同项下已抵押于申请人的车辆,又多处抵押于其他债权人。这些行为,都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说明被执行人对他人权益的淡漠。
(二)全面核查线索,坐实失信情形
本院立案后,全面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履行债务能力。经查,王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王某在外地务工,吴某开办有一间化妆品店,名下有奥迪牌小轿车。王某华名下也有奥迪、雪佛兰等多辆小轿车,在网上开设了财付通、支付宝等账户。王某华能够联系并找到,但王某、吴某找不到。通过查找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及督促王某华联系王某、吴某,向他们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其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并且固定他们失信的证据,为后续采取针对性措施做足准备。
(三)拘留限高并举,迫其主动还款
分析案情后,及时制作拘留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向王某的家属及王某华做思想工作,明确告知法院将对王某、吴某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并在“总对总”冻结了吴某的银行账户。王某、吴某收到消息后,慑于人身自由被限制,和迫于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利于经营化妆品生意,王某主动到法院交代问题,把名下奥迪车辆的行驶证扣押在法院,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至今,王某都如约将分期款项汇入法院的一案一账号。精准细致的强制措施,拿住了被执行人的“七寸”,成功帮助申请人追回款项,提升了执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