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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县人民法院廖厚新同志荣获广西勤廉先进个人
作者:罗昌明  发布时间:2017-09-30 17:41:2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9月29日下午,在广西自治区党委礼堂举行的“广西勤廉榜样先进事迹主题情景报告会”上,来自乐业县人民法院花坪人民法庭的廖厚新同志荣获广西勤廉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为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向全区干部群众宣传广西勤廉榜样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以更加浓厚的氛围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经过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对全区19名广西勤廉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廖厚新同志在受到表彰的广西勤廉先进个人中是唯一一名来自全区法院系统的同志。

    廖厚新同志1991年调到乐业县人民法院花坪人民法庭工作,至今已经26个年,26年来,他审理的近2000多件案件,其中85%的案件都是通过调解结案,其他通过判决结案的案件,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因为他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能够恪尽职守,不吃请、不收礼,自觉抵制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由于办事公道,他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廖法庭”,他也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广西勤廉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责任编辑:罗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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