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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29 16:03:18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包括全区涉外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3)审判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不服而提起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审判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受理和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6)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以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7)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审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8)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以及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以及司法行政人员。

(11)领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12)协调管理基层人民法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13)负责本级及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医、通讯网络、计算机等技术管理工作。

(14)统一领导并组织全市司法警察的技能训练工作。

(15)对全市法院系统法官进行任职、续职、晋职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专项任务培训。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机构如下:

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政治部、纪检监察处、法官培训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技术室。其中政治部内设人事科及宣教科,执行局下设综合管理科及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第二部分: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3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3611.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9.1 万元,为我院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为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6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3252.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2690.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73.9万元:主要用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5万元: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7.8万元,是我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8.7万元,是我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公务员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99.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54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5万元,项目支出1309.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各科目支出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的其他共产党员事务支出(项)是2万元,是我院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开支的相关费用。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的法院支出(款)为2668.79万元,主要是反映法院的各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项)是136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58.4万元: 是我院用于审判办案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及办案业务装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3、案件审判(项)20万元:主要是用于我院用于审判办案差旅费等及相关的费用;

4、案件执行(项)270万元:主要是用于执行指挥中心大楼土地款;

5、两庭建设(项)158.7万元:是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设备购置,更新维护等,如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立案远程接访系统建设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为373.8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为323.76万元,是我院按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

2、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为50.11万元,是我院按夫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补助。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86.51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7.84万元,是按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67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99.43

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9.43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我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0.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 个,累计 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2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10.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0.2 万元,平均每辆 2.82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区内外有关部门和单位到我院指导、协调工作、协助办案、交流办案经验、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15年我院共接待62批次(个),公务接待人数为1470人次(个)。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

指标名称 ①2014年实际支出 ②2015年实际支出 ③2015年预算 ④2015与2014年实际支出增减额 ⑤2015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增减额

    ①    ②       ③      ④        ⑤

出国(境)费    7.00     9.00   24.00 2.00     (15.00)

公务车辆购置费    19.75   0.00   0.00 (19.75)     0

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110.24   110.20   113.00 (0.04)     (2.80)

公务接待费    4.78   3.56   25.00 (1.22)     (21.44)

增减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公务接待明显减少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相关接待制度。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①我院截止12月共收案2894件,比去年同期2159件增长了24.04,%且按高级法院绩效考评要求一审开庭及听证等均要求100%,出差次数和人数明显增多,导致了公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②我院有相当一部份车辆使用年限时间较长,运行维护成本高,也致使车辆的运行维护费居高不下。

三、出国出境费用包括两次出国出境培训费用,其中一次为2.5万元(台湾),一次为6.5万元(德国)。

四、三公总数比去年同期同比略有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62 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19行金额一致),比2014年的85.93元增加35.69 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百色市财政局制定的日常定额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9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1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6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院组织对诉讼费退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100%,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责任编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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