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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法院: 组建民商事审判团队
为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作者:黄涵可  发布时间:2016-06-22 09:55:53 打印 字号: | |
  为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田林法院2016年1月起,将案件繁简分流作为该院重点工作推进。通过持续挖掘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潜质,积极探索组建民商事案件审判团队,有效缩短了案件流转时间,提升整体办案质效水平。截止2016年4月底,田林法院总收案为812件,结案数460件,结案率56.65%,同比上升23.27.呈现收案数降低,结案率升高的情况。

   一是搭建“全方位”诉调对接平台,强化案前调解。强化诉前调解,建立与各调解组织的有序对接,促进司法、行政、民间资源的互动与合作,各级调解组织对该院的纠纷先行调解,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1-5月,田林县各调解组织共同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35件。

强化立案调解工作,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立案庭采取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立案法官随时把关或立案共同调解的工作方式。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需要出具调解书的,由该院立案后出具调解书。对于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立案后通过快速转审机制进入审判环节。

   二是组建民商事审判团队,实现繁简分流。2016年以来,该院根据法官老龄化、断层严重、案多人少以及年轻法官审判经验不足的审判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尝试,由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交通庭以及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组成民商事审判团队,所有经立案庭立案后移送的民商事案件,由民一庭庭长覃立革指定案件承办法官,复杂疑难案件由审判团队集体讨论后作出裁判。该院坚持老、中、青搭配,发挥团队的传帮带作用,科学配置现有审判资源,主审法官负责该团队案件的主审、法官助理开展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参与案件的调解的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快审快结民商事案件。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压缩审判时限,还提高了审判效率。目前,该院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是257件,小额速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是2件,调解结案的是131件,占全院总受理案件数的48.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即将开展的司法体制改革探索积累了经验。

   三是积极探索小额速裁审理模式。民商事团队对所有类型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甄别,优先挑选适合分流处理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对于诉前调解不成的简单民商事案件或者标的额在1.4万元以下,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类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等简易商事案件,由诉调对接中心速裁法官启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在送达、开庭、撰写裁判文书、宣判等各个环节提高效率,“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力争案件在一个月内结案。
责任编辑:黄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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