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数呈不断上升趋势,法官的任务更重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罗永勇副院长主动要求办案,回归审判一线,充实法官队伍,减轻其他法官的负担。院领导主动办案,起领导带头作用,对全院干警办好案件、提升庭审水平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且带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2015年10月16日上午,罗永勇副院长作为主办人担任审判长,在那坡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开庭审理了两件刑事上诉案,一件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案和一件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案。蚬木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上诉人农某伟非法收购、加工蚬木菜板、方料材积为14.24105立方米,上诉人农某尚、农某高、农某结非法收购蚬木菜板、方料材积27.6383立方米。罗永勇副院长是业务庭出身,办过很多案件,法庭上,罗永勇副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充分听取上诉人的意见的同时,以温和亲切的语言安抚上诉人,耐心地解答上诉人的疑问,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过程规范流畅、透明高效,展现了罗永勇副院长过硬的专业素质。
庭审录音录像既可以完善法庭记录方式,提高法庭记录质量,还可以加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管理。两个上诉案件的开庭审理均采取同步录音录像,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法庭记录方式,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