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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法院“四查、两查”出成效 一天执结4积案
作者:梁福德  发布时间:2015-07-30 16:13: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过程中,充分利用“查银行、查工商、查车辆、查房产”等统一的查询方式,顺利执结四起执行标的近4万元的执行积案。 

      该式列案件申请执行人林某、岑某、杨某、罗某与被执行人龙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被执行人龙某长期在外地打工,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该式列案属于凌云法院此次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范围中的无财产案件。在此次集中清理月活动过程中,法院对无财产案件都又统一进行“四查、两查”,结果发现被执行人龙某在外地银行有存款5万多元,执行法官果断火速出击予以冻结。在采取上述强制执行措施后,立马通过被执行人的亲属通知到被执行人龙某,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执行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双方的分歧后,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对被执行人龙某进行反复的思想教育,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在领取案款后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黄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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