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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法院:“四规范”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许家华 李婉婉 潘溪  发布时间:2015-07-28 16:02:18 打印 字号: | |

       为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陪审工作的作用,今年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利用开展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有利契机,通过“四个规范”切实强化人民审判员素质,进一步提高陪审的质量。截止7月,该院的陪审率达100%。

       规范人民陪审员着装。人民陪审员作为编外的法官,也是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成员之一,也体现着法庭的庄严性。因此,该院通过规范人民陪审员着装,要求出庭的人民陪审员着装要整洁、大方,不能时髦花哨。

       规范人民陪审员询/讯问用语。该院通过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组织学习,强化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素养,加深其对法言法语的运用能力和使用技巧,让人民陪审员在陪审中更能找出案件审理的关键。

       规范人民陪审员的言行。人民陪审员也是人民法院的一份子,也彰显着司法的公信力和形象。对此,该院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的有关廉洁规定要求同样适用于人民陪审员,让其严守律己,为司法公正再筑一道有力的防线。

       规范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合议规则。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合议中敢发言,能说话,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议,避免案件处理结果由主办人说了算的现象。该院在合议庭合议规则中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合议时要首先发言,其他法官才能发言,要其畅所欲言。

责任编辑:黄韵静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