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半年执行突击月 盘点法官结案妙招
作者:韦良慧、陆安娜  发布时间:2015-07-21 11:10:50 打印 字号: | |

       2015年6月,田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结案率较上月增长51%。如何在短短一个月突破自我,提高结案率?执行法官结合自身实际,使出各种结案妙招。

       妙招一:充分利用时间对执行法官来说,得时间者得天下。扣除节假日、日常会议等花费的时间,法官办案的时间所剩无几,唯有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利用时间才能够为结案赢得一线希望。申请派车、安排法警、领导审批等工作都要提前准备,县内或下乡执行路线、人员安排等都要作精心考量,争取在同一条线路内能够执行多个案子,不走重复路线,不做重复工,提高执行效率。

       妙招二:充分利用司法查控系统随着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法院与金融、工商、国土等部门建立“点对点”查询机制,司法查控系统正逐渐展现出它的便捷性和高效性。随时关注系统反馈的信息,一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不出半天就能执结案件,大大减少了外出执行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其他案件的执行赢得更多时间。

       妙招三:大力公布失信名单,对付“特殊老赖” 田东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阳光司法网上将“老赖”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招投标、限制贷款等,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但案多老赖多,且有的“赖”在天边,杳无踪迹,难以执行,于是,田东的执行法官便先从一些“特殊老赖”下手。如:被执行人是保险公司、效益较好的企业、个体经营者或医生、教师、公务员等有稳定收入者,都被视为“特殊老赖”。这类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害怕影响个人声誉、工作效益,法官只需要对其花些心思,巧打心理战,不断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权衡利弊,便能促使其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妙招四:小标的案件“一个都不能少” 田东法官将申请执行标的为10000元以下的案件成称小标的案件。此类案件标的小,查找到被执行人,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向亲戚朋友筹借等方式履行义务;若该被执行人逃避履行、拒不履行,法官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届时,被执行人也会因畏惧牢狱之苦而想尽办法履行义务,执结案件水到渠成,法官怎能轻易放过?

       妙招五:与其他业务庭建立联动机制出于执行人员少的实际,田东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与院内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协作。当执行法官外出执行的目的地与其他部门外出办案的目的地顺道或一致时,执行法官便搭上顺风车外出执行。这种方法既能减少执行人力的支出,又能收到良好的执行效果,实为上策。

       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各种妙招并不是单一使用,活用各种妙招才是执行到位的关键。田东法官表示,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统筹安排,建立一套适合田东实际的执行方法、措施,争取多结案、快结案,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韵静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