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份全国表彰的200多名司法警察先进个人中,百色市右江区法院榜上有名。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黄振行获全国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
“老赖”怕他,队员敬重他,人民群众感谢他。
“看得出来,这位法警当过兵,肯定是一员‘虎将’。”一名外地法院领导说。
黄振行于1990年参军入伍,当了18年兵后,于2008年转业调入右江区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担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在工作中,黄振行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先后荣立“2009年度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2011年度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先进个人和训练标兵、2015年获右江区先进共产党员。
黄振行带领的警队还分别获得2011年自治区“全区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单位、2012年自治区“全区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
带好队伍,勇创一流业绩。
黄振行同志常说“树人先树己,打铁先要自身硬”,只有学到真本事,才能把队伍带好,发挥更大的作用。
他虚心向内行的同志学习,同时积极探索法警技能与军事技能的有效结合,不断学习、探索法警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路子,总结法警队伍的内涵式发展。他总结撰写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施“内涵式”发展的路径》荣获市法学会、市中院授予调研论文三等奖。
在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的大练兵活动,他都亲力亲为,亲自拟定培训计划方案,言传身教,既当教官,又做学员,尽心尽力教好每个动作和要领,带领全体法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大伙儿都喜欢叫他“黄教官”。
通过定期训练,每位法警都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各有所长,有的法警还被区高院挑选参加最高法的技能表演,各训练项目都达到了规定的成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法警大队每年参训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达95%以上。
“右江经验”多次被区高院、市中院领导点赞表扬,并要求其他兄弟法院学习。
敢于担当,忠诚履行职责。
法警工作比较繁琐,并且还有许多苦差事,既有值庭任务,又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既要参与执行案件,又要外出送达法律文书。
每次执行押解、看管、值庭和安检任务,黄振行同志脑子里时刻牢记安全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不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任何逃脱的机会,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据不完全统计,黄振行同志值庭560次,押解被告人600多次,送达法律文书 30000件次,协助执行各种案件400多次,扣押、查封财产50多次,拘传、拘留100多人次。遇到突发事件,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高效地处置危机,确保庭审安全。
在审理一起20人团伙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等多项罪名的重大刑事案件中,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长,旁听群众多,社会关注度高,且在押被告人分别羁押三地看守所,值庭、押解、看管被告人、安全保卫等任务非常繁重。作为法警队长,黄振行精心做好缜密的工作方案,并承担了具体实施指挥的重任。在长达四天的庭审中,他和其他法警一样,亲自站庭值庭,亲自做安全检查,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
不怕困难,侠骨柔情兼具。
2014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87件,与2013年同期3857件相比,增长16%。其中执行案件1034件,执行标的额39217.05万元,分别是2013年的253.43%和840.31%。
面对当前执行工作“人难找、财难寻、工难做”以及经常出现群体暴力抗法等实际情况,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执结率,黄振行同志带领全体法警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2014年7月,黄振行同志带领全体法警协助执行一起强制拆迁案中,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属暴力抗法,驾驶面包车冲撞执行法官及法警,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黄振行同志奋不顾身,扑上前去,强行将方向盘打偏,使其他执行法官和法警免受伤害。
面对假恶丑,黄振行铮铮铁骨、敢于担当、丹心碧血。面对群众,却是充满侠义柔情。他怀着对群众的真挚感情,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
2012年6月22时许,当晚加班回家的黄振行正好路过百色城区城乡路段时,正好遇见1名歹徒正在抢夺一位老人家的钱包。他见状马上赶过去,大声叫道:“住手,我是警察。”歹徒闻声见人,落荒而逃。黄振行担心老人家自己回家不安全,还亲自护送老人家回到了家里。这位老人家十分感动,握着黄振行的手连声道谢地说“好同志,真亏遇到了警察”。事后,老人家还送来了感谢信。
从警七年如一日, 黄振行从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成长为大队长,自始至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坚定从容,淡泊名利,勤恳干事,无私奉献,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