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凌云县人民法院按照“探索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并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逐步形成了院长统领全局、值周院领导督查、考评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使本院总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完善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指标,违反规章制度和未完成任务相应的处罚标准,明确了考评职能部门的职责等,确立了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的考核工作机制,使整体考核工作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二、狠抓落实,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把考评工作抓在平时。专门成立院督察组,随机组合督查成员,直接由院长领导并对院长负责。督察组按照考评办法确定的职责,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各职能部门的督查材料,督促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履行职责,并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我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发出通报,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督查结果的应用。将督查结果与部门的评先及干警的评先、晋升、任用等挂钩。该院向上级推选的先进部门和个人都是依照全年督查结果来定的。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在评先中采取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