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近5年未结的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卢某与申请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受理后,办案法官经过送达、查询、上门几个环节,均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卢某每次都对法官笑脸相迎,还偶尔向法院上交500元—1000元不等的执行款,就是不见其愿意一次性交清,致使该案从2010年11月一直拖到2015年6月仍然有13000元本金及利息没有履行完毕,这让执行进度大打折扣,导致该案一拖就是五年之久。
卢某在支付了部分借款后,以生意亏本、银行贷款未发放等理由一直拖延履行余款。考虑到被执行人卢某每次都很配合法院的工作,且偶尔履行部分义务,执行法官希望通过明理析法,向其释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若有能力不履行将会受到相应的信用惩戒。经多次执行未果,执行法官要求其申报财产,而卢某仍然置若罔闻,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被执行人卢某在本县电视频道看见自己的名字在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顿感脸上无光,如果继续播放将会影响其在本县的生意。
6月24日下午,被执行人卢某态度发生了转变,积极主动到法院将余下的本金及利息履行完毕。还向执行法官表达了谦意,希望法院能够尽快把自己从失信名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