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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聚众阻碍生产、砖砸民警妨害公务获并罚
作者:杨本干  发布时间:2015-06-09 16:57:34 打印 字号: | |

       田东县那拔镇某村的村民何某、李某将、何某体等人要求在该屯开设矿石场的邓某出资建庙堂遭拒后,就堵截该石场的出口,造成邓某重大损失。政府清理河道改造灌溉工程时,何某又砖砸民警妨害公务。2015年5月25日, 田东县法院依法判处何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判处李某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有期徒刑十个月; 判处何某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1年7月份, 田东县那拔镇六某村的村民何某、李某将、何某体等人想建设一座庙堂, 但是又没有建设的资金。于是就将眼光转向在该屯地界内开设矿石场的老板邓某,要求邓某援助资金8万元建设庙堂。老板邓某不同意, 该屯的村民何某、李某将、何某体等人用大石块、横木等物品堵截该矿石场的唯一?缛肟冢??锤猛偷拿炕??缫蝗朔肿槁至髦凳? 不给该矿石场的车辆?缛搿N?? 田东县人民政府、那拔镇人民政府对此事件进行调解, 于2012年6月份, 矿石场的老板邓某同意帮助该屯建设庙堂所用的材料, 并给予该屯村民每户3200元的补偿金。但何某、李某将、何某体等多人还是继续分组轮流值守阻碍该矿石场进行生产, 经损失鉴定, 该矿石场从2012年2月至12月造成一百九十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2012年12月, 田东县政府、那拔镇政府要清理灵岐河道改造灌溉工程, 并进入到何某的村屯张贴通告和相关的宣传工作。同年12月26日进行该河道施工时, 先由田东县公安局民警设置警戒线, 保护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 但何某与何某理等人不听公安民警劝告, 仍然强行冲破警戒线, 何某手持石块攻击执行民警, 何某理上前将公安民警胡警官的左手指咬伤。经鉴定, 公安民警的胡警官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 何某、李某将、何某体依法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何某构成妨害公务罪。何某同时犯有二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但三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依法可对三人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黄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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