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风险无处不在,被害人黄某以为在网上觅得良人农凯,谁知良人竟是“狼人”,被骗去大量钱财终醒悟。法网恢恢,“狼人” 终逃不过法律制裁。德保法院经审理,被告人农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害人黄某喜欢在网上结交朋友。2006年,被告人农凯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黄某,遂谎称自己名为“覃凯”,并冒充人民警察身份骗取黄某信任,与其确定恋爱关系。从2006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农凯假借“出差办案”、“出差开会”、“生病住院”、“开矿山办手续”需要用钱等理由,多次骗取黄某57420元人民币。所得赃款均用于日常开支。被告人农凯于2014年7月21日到德保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