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五年“欠账”终获执结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作者:李在英 王艳芳   发布时间:2015-01-30 15:07:42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你们辛苦了,多亏了你们的努力,讨回了赔偿款,这个年关总算好过了一些。”1月29日,申请执行人吴某光将一面书写“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给广西西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2008年9月12日,申请人吴某光等三人驾驶摩托车与被申请人农某平、陈某健等相遇而发生口角互殴,造成申请人六级肢体残疾的重伤。2010年4月14日,经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农某平、陈某健二人各有期徒刑三年,负连带民事赔偿责任29236.68元。

        2012年11月24日,农某平、陈某健二被申请执行人刑满释放后外出打工且有意规避执行,尽管执结法官多次寻找其下落终无果,且因其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判决书判定的赔偿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兑现,造成在该案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吴某光经济困难。为缓解申请人生活困难,西林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为吴某光争取到了8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2015年1月27日,临近春节,执行法官得知被申请执行人回家的消息,为避免被申请执行人再次逃跑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半夜出击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一番劝说之后,被执行人终于愿意履行赔偿义务。

        五年中,吴某光看到了执行法官为执结该案而付出的诸多努力,深受感动的他,不顾法官拒绝坚持送上锦旗表达对法官司法为民、办案公正的感谢之情。

责任编辑:李在英 王艳芳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