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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4-05-04 17:18:38 打印 字号: | |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

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一、我院的基本情况:

1、内部机构设置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机构如下:

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政治部、纪检监察处、法官培训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其中政治部内设人事科及宣教科,执行局下设综合管理科及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2、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包括全区涉外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3)审判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不服而提起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审判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受理和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6)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以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7)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审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8)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以及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以及司法行政人员。

11)领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12)协调管理基层人民法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13)负责本级及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医、通讯网络、计算机等技术管理工作。

14)统一领导并组织全市司法警察的技能训练工作。

15)对全市法院系统法官进行任职、续职、晋职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专项任务培训。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3人员构成情况

1)我院人员编制共141,实有人数128其中行政编实有122,工人6,另聘用临时人员40人,其中20人由财政供养,其余人员经费均由法院经费列支。

2)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0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2人。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2014年百色市本级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918.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

  1.经费拨款(补助)

1,918.37

    二、外交支出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三、国防支出

 

      (1)专项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510.44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五、教育支出

 

      (3)罚没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0.34

      (6)其他收入(非税)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6.53

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1.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十三、农林水支出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4.上级补助收入

 

    十五、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

 

    5.其他收入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89.06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918.37

本年支出合计

1,918.37

四、上年结余收入

 

    二十六、结转下年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1)经费拨款(补助)结转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

 

 

 

    2.政府性基金拨款结转

 

 

 

    3.其他结转

 

 

 

 

 

 

 

收入总计

1,918.37

支出总计

1,918.37

 

 

 

 

 

 

 

 

                 

 

单位名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

**

**

1

2

3

4

 

 

 

合计

1,918.37

1,274.49

643.8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

 

2.00

 

 

  201

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

2.00

 

2.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10.44

868.56

641.88

 

 

  204

05

  法院

1,510.44

868.56

641.8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230.34

230.34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30.34

230.3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6.53

86.53

 

 

 

  210

05

  医疗保障

86.53

86.5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9.06

89.06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89.06

89.06

 

 

 

 

 

 

 

 

 

 

 

 

三、2014年部门预算报表收入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为1918.37,全部为财政局当年拨付的经费。

四、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说明:2014年支出预算为191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44%,项目支出64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56%

2、支出功能科目共分为5: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支出)151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74%;(2)医疗卫生支出86.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3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2.01 %;(4)住房保障支出89.0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6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

3、       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7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5.64%

商品及服务支出预算支出8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2%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58%

(二)项目支出预算:64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56%,主要由干警意外人身险、诉讼退费、办案业务费、2014年中央装备款、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及2014年中央装备款地方配套款各项经费组成。

 

责任编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