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位于中越边境的广西那坡县百都乡传颂着法庭干警上班途中救助伤者的故事,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树立了优秀榜样。
2014年1月18日,百都人民法庭法警覃罗怀从家中骑摩托车往法庭上班,当行至百都村百都街尾时,看到一辆摩托车倒放在公路边,但却没发现驾驶员,覃罗怀判断有可能发生车祸,便于附近查看,发现在路边的水沟里有一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浑身沾满泥巴,头部、鼻子、嘴巴出血,眼睛禁闭,身上带有浓浓的酒气。男子不省人事,覃也认不出是哪里人。于是覃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给百都乡卫生院,并四处张望寻找更多的人来救助,后找到在附近巡逻的民警。民警到现场后,向保安了解了情况,因为前一天是结婚的好日子,民警判断也许此人是在喝喜酒返程途中出事,于是向附近打听哪家昨天办喜酒。这时,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也赶到,男子被抬上了担架送往卫生院抢救。
经调查,受伤的男子系该乡吞蓝屯的陆涛,今天来那贯屯亲戚家喝喜酒,喝多了,酒后驾驶,返家途中出了事故。
2月7日,伤者的家属带着礼物专程到百都人民法庭答谢覃罗怀,他们真诚地说:“感谢您了,您是小陆的救命恩人呀,我们一家人一辈子都忘不了您!”覃罗怀说:“不必多礼,这是我应该做的。”